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5年平高东芝(河南)开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综合能源项目光伏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平高集团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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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明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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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伏组件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皇台街道,建设内容包括分布式光伏开发,智慧照明、智能充电站、需求响应系统建设及综合能源智慧管控系统搭建,需采购620Wp单晶硅光伏组件 2584块。详见技术规范。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皇台街道建设路东段平顶山日报社家属院对面,平高东芝(河南)开关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自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0日历天内。 |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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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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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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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投单晶硅组件必须通过国内认证机构(CQC 或 CGC)或国际认证机构(TUV 或 UL 或 VDE)的认证(认证证书至少需体现组件的单块容量)(提供证书扫描,代理商提供代理品牌生产商的认证资料)。 |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至少1份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代理商提供自身的或代理品牌生产商的业绩)。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出具制造商的产品销售和产品售后服务以及产品质保的承诺函。同时应答人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应答标包的唯一授权代理函。同一制造商委托多家代理商参与同一标包应答,或制造商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包应答的,该制造商及其委托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4.发布采购公告
……5.采购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9月23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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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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