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厂区生活垃圾清理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厂区生活垃圾清理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社粱乡赵元头村,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需对厂区内生活垃圾进行依法合规、及时高效地清运处置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保障厂区环境卫生整洁,满足环保要求。清理量频:预计日均清运量约1吨,执行日产日清(每日一次),垃圾必须运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处理场,并取得垃圾处理回执单作为合规凭证。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 第一标段: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厂区生活垃圾清理项目
1.4.2、包括但不限于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出的服务范围及要求。
2.2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车辆:必须使用全密闭式自动装卸垃圾车。
处置:垃圾必须运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处理场,并取得垃圾处理回执单作为合规凭证。
作业要求:垃圾规范入桶,清运后桶周环境整洁,垃圾无散落。
(具体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4项目服务期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需包含以下许可: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资质要求: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无。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9月至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一项垃圾清运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清晰完整的合同影印件)。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甲方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甲方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属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山煤国际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名单库(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9月22日10:00 至2025年9月24日2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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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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