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9-27 13:4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安全靠离泊与海上安全救助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海域,属国管海域。工程风电场区水深在51~53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70km,场址东西长约8.7km,南北宽约9.0km,场址面积47.9km2,规划装机容量504MW。
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敷设至航天员海上训练基地西侧约200m处沙滩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陆缆接至风电场陆上运维中心。陆上运维中心汇集后最终升压至500kV后通过新建线路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
1.提供救助拖轮一艘,作为应急处置的防备力量,提供溢油物资储备、风场建成后的电磁辐射评价等服务内容。
2.提供1艘交通船和为我部交通船、锚艇避风及人员物资供应的码头,便于交通船、锚艇靠泊,招标人提供交通船柴油,该项服务期暂定18个月。
服务地点:山东威海港北部海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服务经营业务范围。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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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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