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租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乐清分公司乐清白象支局综合楼1-2层部分房屋公开招租项目,拟出租乐清白象支局综合楼1-2层部分房屋。本项目不分为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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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房屋坐落 |
租赁面积 |
用途 |
起租价(元/年)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起始递增率 |
押金(元) |
成交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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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清白象支局综合楼1-2层部分房屋 |
乐清北白象镇电信路8号 |
约1214.77平米 |
公共设施用地/非居住 |
190000元 |
5年 |
2% |
2个月租金 |
1 |
1.2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1.3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等:水电费、物业费等由承租方负责自行缴纳。
1.4装修期(免租期):2个月。
1.5承租方如改变房产使用性质,则应当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由此产生的第三方争议,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1.6严禁用于生产、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7本项目出租房屋于中租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交付。
1.8本项目设置起租价及租金起始递增率,起租价及租金起始递增率见1.1,供应商租金低于起租价或递增率低于年租金起始递增率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租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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