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中医院(北城区医院)建设项目-平战结合病房楼仿石材保温装饰一体板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建五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中医院(北城区医院)建设项目-平战结合病房楼仿石材保温装饰一体板系统工程项目代码:2020-410327-84-01-0306222、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5)0041号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招标控制价(含税):5447315.04元5、建设地点:宜阳县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中医院(北城区医院)建设项目-平战结合病房楼仿石材保温装饰一体板系统工程,主要内容为宜阳中医院项目二期甲方总包合同工作范围内施工图纸文件(包括施工蓝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和发包人指令)的仿石材保温装饰一体板系统工程。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范围内全部内容9、工期:70日历天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合格)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的,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于2025年09月23日 至2025年09月28日24: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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