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安徽卓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除臭系统设备采购
交货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天之内供货到场项目范围: 1、工程内容: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生物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工作。
2、招标范围:
(1)整个生物除臭系统内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含随机易损备品备件)、试验、包装、运输、卸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资料编制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以及图纸、规范、技术要求的所有相关工作。
(2)提供所提供设备的详细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手册(纸质+电子版)。
本次招标标段为: 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除臭系统设备采购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除臭系统设备采购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需具有5年以上生物除臭系统设备生产或供货经验,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前的合同扫描件作为佐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提供的设备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近5年(2020年7月1日以来)2个处理量不小于15000m3/h污水处理厂生物除臭系统设备供货的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主体为投标人)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体现除臭规模和业主联系方式),以备后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08时30分 至 2025年09月28日 08时1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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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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