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河智能海外生产基地选址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项目名称:山河智能海外生产基地选址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3、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山河智能海外生产基地选址相关咨询服务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编制《选址建议书》后报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出具《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成果文件;
第二阶段:编制原产地认证申报材料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申报。
服务要求:上门服务并验收合格,以通过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国内外相关政府职能机构审批为准。
5、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咨询服务工作并通过验收之日止。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交付选址方案初稿;
(2)选址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交付《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成果文件初稿。
第二阶段:原产地认证申报服务待招标人视项目进度开启,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60日内,交付原产地认证申报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应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类似业绩要求: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个制造业企业境外生产基地建设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应当包括选址建议、可研分析、原产地认证服务之一。
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①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的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署页;②与类似业绩合同相对应的《选址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原产地分析报告(可以节选);③项目服务费支付发票(任意一次)。证明文件可作脱密处理。
(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选址方案和可研编制的单位,成员单位必须为律师事务所,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招标活动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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