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7.95万元
最高限价:34.9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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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万元) |
限价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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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沉仪 |
2 |
台 |
4.6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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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旋转仪 |
1 |
台 |
0.3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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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仪 |
45 |
台 |
0.01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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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心电图记录器 |
10 |
台 |
2.5 |
25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质保期:5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中标单位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需提供声明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近两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履行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4、本项目特定资质: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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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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