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人:安徽天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1.2(请登录)
1.3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天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民警食堂2025年11月、12月食材及物资采购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025-14-6907
2.2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采购主要内容为安徽天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民警食堂2025年11月、12月食材及物资采购,采购内容包含蔬菜、干货及调味品、肉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2025年11月至12月(根据招标人需求均衡供货)
2.5 交货地点:安徽省庐江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类似食堂物资供货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1.3 信誉要求: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投标人信誉情况诚信投标承诺书)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1.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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