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 。
1.2采 购 人: 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焦煤集团环健函〔2021〕4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监督管理,实现在线监测数据稳定正确传输。矿井水和生活水处理站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具体内容包括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设备配件的更换等工作。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
2.2服务期限: 一年 。
2.3服务地点: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2.4其他要求: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资质要求: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
④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⑥投标人不在集团公司投标黑名单内;
(2)项目负责人: 无 。
(3)财务要求: 无 。
(4)业绩要求: 无 。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
(6)其他要求: 上传的文件必须是PDF格式,包括盖有红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参加投标当日同时将纸质版原件(报价单必须为手签)资料邮寄到山西焦煤山煤国际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我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或我公司暂停、取消供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无 。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0日8:00 至 2025年 9月22日8: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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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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