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嘉湖路改造完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监理、BIM、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358.58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10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4家,牵头单位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可由联合体组建的任意一方担任,但牵头单位应当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职责。联合体组建单位至少有一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超过4家,牵头单位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可由联合体组建的任意一方担任,但牵头单位应当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职责。联合体组建单位至少有一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全过程咨询招标项目的投标。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有任何利害关系(如有相互持股、控股、参股、隶属、子公司等关联或存在利益关系等)。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单位均可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总监理工程师须由监理单位提供。拟派的项目总监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