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农函[2025]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设面积69100亩,其中新建部分19100亩(新建部分:东闾镇的南蛮营村;臧村镇的崔庄村、西于庄村、闸板口村;北王力乡的大李各庄村;石桥镇的仙人桥村;大庄镇的草桥村、解庄村、蒲洼村;何桥镇的何桥村、张桥村;孙村乡的戎官营村;白团镇的白团中街村;共计8个乡镇13个村。)。改造提升部分50000亩(改造提升部分:温仁镇的温仁村;孙村乡的小侯村、南孙村、戎官营村;张登镇的张登村、谢庄村、吕家屯村;石桥镇的胡指挥村、申庄村、张村;白团镇的白团中街村;何桥镇的北李庄村、北杨庄村、范郭桥村、郭村、李胡桥村、杨村、何桥村、玉皇庙村、张桥村;大庄镇的草桥村、东王庄村、史庄村、张良庄村、段庄村、解庄村、蒲洼村、石屯村、孙庄村、南杨桥村;共计7个乡镇30个村。)。2.1.2建设地点:清苑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10个乡镇36个村。2.1.3计划工期:4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并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2 09:00:00至2025-09-2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