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望江县经开区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四期)建设项目——取水工程综合方案编制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望江县经开区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四期)建设项目——取水工程,发改许可〔2025〕545号;
1.4 招标人:望江县中望产业园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望江县中望产业园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望江县经开区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四期)建设项目——取水工程综合方案编制服务 ;
2.2 招标项目编号:pQT25Z10007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QT25Z10007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
2.6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设计方案(涉水部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咨询与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相关方案及服务;
2.7 合同估算价: 203.11万元 ;
2.8 服务期: 180日历天 ;
2.9 服务地点:安庆市望江县 ;
2.10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设计方案(涉水部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咨询与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相关方案及服务;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1)和(2)和(3)资质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须含工程测量);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同时包含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一项长江流域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的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业绩。
3.1.3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任意一方满足资格要求即可,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9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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