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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资审公告
日期:2025-09-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宜都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项目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5〕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都市两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改造11处养老中心,改造后新增房间数130间,房间总数达到400间;新增床位数约350个,床位总数达到1000个。主要建设内容室内功能布局改造、外立面改造、消防、暖通、给排水工程,配套建设停车场、充电桩等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同时搭建市级综合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并提供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分公司,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为土建类(C2证),另外一人为机械类(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都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8申请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信用信息: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3.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须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参与资格预审。

重要提示:①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 申请人在申请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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