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东能源微藻减排转化利用火电机组二氧化碳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报名。
二、项目概况
广东能源微藻减排转化利用火电机组二氧化碳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位于本项目选址在广东省汕尾市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附近(广东省汕尾市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引水明渠旁)。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现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及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各标段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限价的,则该投标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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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的内容 |
标段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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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预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2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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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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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技术咨询服务 |
37万元 |
说明: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各标段需求内容详见附件2-招标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适用所有标段)
3.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报价响应,否则均作报价无效处理。
3.1.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三年未因专业服务工作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合格的专业服务,且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提供承诺函);
3.1.4、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应符合以下内容:
①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②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③根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无受到招标人处罚的相关记录。
3.1.5、在过往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合作或服务中未出现违约记录。或出现违约记录满三年,且有确切证据表明该服务机构的履约能力已获得实质性改善。
3.1.6、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且无确切证据表明其专业能力已获实质性改善的,不得参与报价响应:
①在过往承担的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服务工作中,存在重大违约记录导致不能实现服务目标的。
②在过往承担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服务工作中,存在重大过错或泄露重要商业秘密的。
③因应用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成果导致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各下属单位发生重大损失或者社会评价显著降低的。
3.1.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9、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特定要求
标段1:
1、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报价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安评失信整改期限内。
2、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项安全预评价业务的合同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标段2: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项职业病危害评价业务的合同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标段3: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项地质灾害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业务的合同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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