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 内蒙古呼鄂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
(三)工程项目概况: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项目起于黄河特大桥主桥北端(呼和浩特境内,桩号K78+322),终点衔接G65包茂高速格顶盖互通北侧,通过灶火壕枢纽互通向西延伸至K206+014.671处,线路全长约127.754公里。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整体桥隧比达14.45%。全线设特大桥9237.54m/5座(含黄河特大桥鄂尔多斯段2156.04m),大桥8723m/19座,中桥132m/2座,涵洞109道,互通式立交8座,分离式立交17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
(四)本次采购范围: S27 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
(五)采购预算金额:55万元。
二、采购内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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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名称 |
标的号 |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
服务期 (月) |
需求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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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 |
/ |
项目全线范围内房屋、林木和其它附属于房屋设施等地上附着物的评估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并统计各征收户在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林木和其它附属于房屋设施的种类和数量。 2.评估确定各户被征收房屋、林木和其它附属于房屋设施的征收补偿金额、并出具评估报告。 3.对征收的煤矿厂房、观测站、基站等进行价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完成评估工作,在公示期满后,提供该项目涉及的房屋、林木和其它附属于房屋设施的评估报告。 |
24 |
拟选取1个供应商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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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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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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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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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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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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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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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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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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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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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二)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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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用资格要求 |
关联采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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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以下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登记证明。 |
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鄂尔多斯段)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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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以下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项相关评估服务或类似工作(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成交/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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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名须上传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格证明及业绩证明资料。 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上传至对应标段报名资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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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但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全、无效或不合格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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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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