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翼城县规模化供水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1.2 采购人:翼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部
1.3 采购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解决7个乡镇的178个村庄,50029户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庄里、华翔工业园区工业用水问题,年供水总量为870万m3。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完成翼城县规模化供水项目的工程、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主体资信-代理机构查询-详细页面截图;同时提供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主体资信-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详细页面截图;同时提供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管理-查询-详细页面截图;
(3)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中级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或具备高级职称资格;
(6)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3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2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1个1亿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至少完成过3个20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至少完成过3个1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采购项目(须提供招标公告、结果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19时至2025年9月22日19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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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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