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JC(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请登录)
3、项目名称: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维修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49(万元)
6、最高限价:80.79(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G207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公室维修改造包括:①一层大厅改造维修;②五至九层及十一层卫生间改造;③十九层会议室维修改造;④信访室及附属房屋维修改造。详细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6个月,其中施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信誉最低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0日至2025年09月26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