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5﹞464号)核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5﹞1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辽宁交投本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连山关村,与丹阜高速相接,止于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光明山村,与庄盖高速相接。全长174.713公里,其中新建155.772公里、完全利用18.941公里。全线设置13座隧道、11处互通式立交、3个服务区、4处监控通信站、4处养护工区。
新建段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里-I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里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
2.2 招标范围
中心试验室的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本项目施工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绿化及环保等工程在实施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中的材料和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
2.3 标段划分
中心试验室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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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对应施工标段及施工工程 |
路线长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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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标:K0+000-K14+300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K0+000-K27+500段路面工程 |
14.3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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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K14+300-K27+500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 |
13.4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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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K27+500-K46+000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K27+500-K56+000段路面工程 |
18.7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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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K46+000-K71+000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 |
25.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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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K71+000-K91+065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K56+000-K91+065段路面工程 |
19.9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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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K91+065段交通管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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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标:K110+000-K129+000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K110+000-140+000段路面工程;不含梁板预制工程 |
19.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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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K129+000-K150+000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交通安全设施;6、7、8标梁板预制工程 |
2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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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K150+000-K174+358段路基、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K140+000-K174+358段路面工程;不含梁板预制工程 |
24.4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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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10+000-K174+358段交通管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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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服务周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含施工准备期):2025年10月31日至2029年10月31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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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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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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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者监理试验室,或者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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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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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中心试验室主任(1名):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任职并从业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者监理试验室,或者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任务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1)主要人员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主要人员应为非退休人员,能够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3)投标人参与2个标段投标的,在不同标段中的主要人员可以相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中心试验室招标的 2 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中心试验室路段范围内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对应标段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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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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