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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国家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1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国家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2142万元

最高限价:126.214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26.2142 126.2142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为抢抓国家支持各地园区绿色低碳建设的窗口期,高水平推进区域近零碳发展,拟开展国家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编制工作,选取综合实力强的研究机构协助开展方案编制工作,服务期限预计1年。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截至评审当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到 2025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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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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