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信用卡销售团队劳务派遣服务,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3中标人数量:一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合规的劳务费用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6.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6.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6.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6.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6.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1.6.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1.6.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2.2投标人具有合法的工会组织,或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公司,应提供能够开具劳务工工会经费对应的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函。
2.2.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2.2.4投标人至少有一项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结算发票等证明,合作期内无声誉风险事件。
2.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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