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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宁安市水泥采购招采公告
日期:2025-09-19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宁安市水泥采购

1.2项目编号:XRF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水泥,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技术参数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国家,地方强制执行/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单位

数量

 

限价

备注

是否含运费

单价

税率

总价

水泥

M32.5(袋装)

硅酸盐水泥

化学指标、物理指标符合要求

GB175-2023

GB175-2023

410

含运费

400

13%

164000

价格构成:含税(专票13%)、含运费、含装卸费

             

410

     

164000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以上单价调整方式(或不进行调整):基础价格浮动土5%(包括5%)以内不予调差,如价格向上浮动超过5%,调整额为参照水泥使用城市“数字水泥网”网价变动幅度的30%调整基础价(如水泥使用城市无数字水泥网公布的价格,参考“中国水泥网”网价):如价格向下浮动超过5%,申请变动方需提供相应凭据(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时期、同一片区的市场最新成交价格证明)调整时期最低价格,另一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双方确认无异议的,按照确定的价格调整基础价。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物资报价依据及中标后供货物资应为在参加入围项目过程中提交的被授权或自持的物资品牌,不得以其他品牌物资价格作为报价依据及中标供货品牌,如发现不符的,取消本次项目参与资格。

1.5供货期:2025-09-23 - 2025-12-30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牡丹江市宁安市城区建材路以东,工业路以北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水泥类材料招标项目”。

1.8履约担保

1.8.1履约担保方式: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注: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需同时满足的条件:如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方为第三方担保公司,履约担保公司成立年限≥5年、无执行中诉讼问题且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

1.8.2履约担保金额:成交价格的2%。

1.8.3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8.4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3日内返还保证金或解除担保。

1.9付款方式及时间

1.9.1付款方式:分批次供货,分批次支付货款。

1.9.2付款时间:分批次供货,分批次支付货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64,00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税率折算按照【税率换算表】为准。(详看附件)。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只有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及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泥集中采购入围(B库)项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及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泥集中采购入围(B库)补充项目供应商入围项目评审准入名单内的供应商可参与报名竞价。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物资报价依据及中标后供货物资应为在参加入围项目过程中提交的被授权或自持的物资品牌,不得以其他品牌物资价格作为报价依据及中标供货品牌,如发现不符的,取消本次项目参与资格。

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进入竞价环节,在报价同时应准备好相对应报价单明细并在竞价结束后1小时内提交以保证竞价结束后成交信息的及时公布,如超时或因自身原因无法提供成交报价单明细,可视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明细中须标明物资品牌及产地。)

5.竞价时间:2025年09月20日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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