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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班戈县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班戈县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投资:1800万元,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库区工程、总平及附属工程、拆除工程,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其中,库区工程包括大坝374.10m、库区防渗13467.90m²、1.50mmHDPE膜1800.00 m²、库区土石方1项、导渗盲沟136.00m、导气石笼16个、渗滤液回喷回灌1项、防飞散网478.00m、截洪沟 300.00m、调节池600.00m³,总平及附属工程包括电气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进场道路1150.00m²、库区作业道路550.00m²、监测井300.00m,拆除工程包括拆除原调节池800.00m³、拆除回灌泵房12.96m²,拆除截洪沟374.00m、拆除围栏157.00m、拆除检查井1口、拆除硬化道路437.50m²、拆除电缆120.00m,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包括压路机1辆。(最终以概算批复中的建设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班戈县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1项目名称:那曲市班戈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XZZJ-2025-022;

2.3建设地点:班戈县县城;

2.4建设规模:库区工程、总平及附属工程、拆除工程,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其中,库区工程包括大坝374.10m、库区防渗13467.90m²、1.50mmHDPE膜1800.00 m²、库区土石方1项、导渗盲沟136.00m、导气石笼16个、渗滤液回喷回灌1项、防飞散网478.00m、截洪沟 300.00m、调节池600.00m³,总平及附属工程包括电气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进场道路1150.00m²、库区作业道路550.00m²、监测井300.00m,拆除工程包括拆除原调节池800.00m³、拆除回灌泵房12.96m²,拆除截洪沟374.00m、拆除围栏157.00m、拆除检查井1口、拆除硬化道路437.50m²、拆除电缆120.00m,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包括压路机1辆。(最终以概算批复中的建设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以及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15个月/4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班戈县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4信誉要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四库一平台)”企业不良行为查询截图、“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不良信息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截图(无行贿犯罪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废标处理。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度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在2022年度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市政工程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3.8 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

3.9 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至少配1名安全员(建安C);(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间不得兼任)

3、投标人应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和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投标人应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承诺未因工程质量、拖欠农牧民工资、串标、骗取中标等情况被行政主管部门载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

注:以上承诺格式自拟,若后发现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由投标人承担。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班戈县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5-09-19 17:30   --    2025-09-26 17: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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