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获《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的批复》(中烟办〔2025〕74号)批准,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按香料提取、香糖料调配工艺设计,项目按照年产提取物200吨、香基模块2000吨、品牌香精5000吨(表香2000吨、料基3000吨)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满足880万箱/年卷烟和3万吨/年薄片的使用需求,拟新建建筑面积总计约3.10万㎡,配套建设公用动力设施、仓储和物流设备设施等,项目总投资6.13亿元。
2.2招标范围: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按精细化工产品分类,按《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完成云南中烟香原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编制整体竣工验收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设计的相关报批、审批、备案手续、施工配合及编制报告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2.1方案设计部分:包含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方建设意图的方案设计等,并确保通过建设方或政府规划和住建等部门的审批。
2.2.2 初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红线范围内)的各建筑单体(含主体结构、建筑、结构、装饰、消防、暖通、强弱电、节能、智能化、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室内外给排水、室外(道路、绿化景观等)、内部道路、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等设计)、工艺设备设施设计、附属配套设施(含公用动力设施、仓储和物流设备设施等设计)、边坡挡墙支护设计、室外(道路、绿化景观等)等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后续配合(含初步设计批复)工作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设计任务,以上设计需满足建设方使用需求。
2.2.3施工图设计部分:包含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查,配合完成项目各阶段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完成专项设计以及配合项目管理、配合施工、变更设计、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等,并且在各个关键节点对施工图纸作出相应交底与解释说明。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装饰、消防、暖通、强弱电、节能、智能化、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室内外给排水、室外(道路、绿化景观等)、内部道路、土石方、工艺设备设施、附属配套设施(含公用动力设施、仓储和物流设备设施等)、边坡挡墙支护、BIM设计(包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BIM模型、漫游视频动画、基于BIM模型辅助生成的主要材料工程量清单)、与本项目相关的附属工程设计(包括设备管线、桥架等支架及基础设计)、暂估价工程二次深化设计等,具体以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为准。
2.2.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设计人需在现场派驻专业小组,专职负责设计工作,至少1名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作为设计人的项目管理代表,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3)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设计人除了配合和参与发包人的项目管理工作以外,还须根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项目验收等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及时派驻各专业的设计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现场解决技术问题,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
(4)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等技术咨询服务;
(6)按发包人需求,进行专项技术措施设计或审核;
(7)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相关专项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8)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阶段性验收、试生产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9)发包人要求的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他配合工作。
2.2.5编制整体竣工验收报告:具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条件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报告。
说明:(1)根据国家现行规定,闪点低于60℃的烟用香精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本项目生产过程所用到的部分原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投标人的设计能力和设计方案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建设资金、建设模式变更带来的不利因素即招标人可自行对招标范围予以调整,涉及重大调整和变更的,合同即为终止,设计单位可依据已结算的内容取得相关费用,但不得据此主张其他相关权利。
2.3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设计服务期限要求:
2.4.1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深化、优化)。
2.4.2方案设计确定后,按招标人通知要求 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
2.4.3初步设计批复后,按招标人通知要求 9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如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最终出具经审查后的盖章版蓝图。
2.4.4收到发包人的设计变更函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内容。
2.4.5具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条件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2.5质量标准:(1)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2)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出资比例:100%。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本次招标项目规模:约95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2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提供2023、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要求的资质:
(1)设计资质企业: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企业: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5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项要求的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①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②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③动力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④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⑤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⑦工艺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须对应提供以上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企业资质要求和人员资格要求的独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设计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满足3.1.4企业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的企业须满足3.1.4企业资质要求(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与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