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梅州大埔35千伏青溪输变电工程分包采购。
2.项目地点:梅州市。
3.预估金额:966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分包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给供应商作参考,最终实际施工分包的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成交供应商实际获得的分包量进行承诺。
4.项目类别:一类。
5.采购分类:工程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专项采购。
8.工期要求:按建设单位批复的里程碑计划时间提前30日完工。
9.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梅州大埔35千伏青溪输变电工程。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二、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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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高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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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
梅州大埔35千伏青溪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 |
标段1 |
35kV青溪变电站工程(劳务) 35kV松东站扩建35kV间隔工程(劳务) 110kV翰林站保护改造工程(劳务) |
8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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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35kV青溪变电站工程(土建) 35kV松东站扩建35kV间隔工程(土建) 110kV翰林站保护改造工程(土建) |
35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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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 |
梅州大埔35千伏青溪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 |
标段1 |
35kV翰林至青溪线路工程(劳务) 35kV松东至青溪线路工程(劳务) |
25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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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35kV翰林至青溪线路工程(土建) 35kV松东至青溪线路工程(土建) |
275 |
100 |
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分为2个标的,所有标段间不可兼中。
2.分包范围:
(1) 标的1:包括35kV青溪变电站工程、35kV松东站扩建35kV间隔工程、110kV翰林站保护改造工程的图纸范围内允许分包劳务及土建部分,不包括配套通信设备工程、智能辅助综合监控系统(智能巡视、智能安全、视频及环境监控等)安装、二次安防系统合成等项目,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 标的2:包括35kV翰林至青溪线路工程(架空部分、电缆部分、配套OPGW光缆工程)、35kV松东至青溪线路工程(架空部分、配套OPGW光缆工程)的图纸范围内允许分包劳务及土建部分,不包括顶管部分施工,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3) 采购范围内的作业内容,应符合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允许分包范围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承包人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分包的范围详见《电网基建工程主体工程范围及允许分包形式》;劳务分包商不得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分包;除以上规定外,禁止将工程再进行转包、分包。分包单位的项目、安全和技术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参与和协助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全过程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编制、青赔协调处理、工程验收等与施工相关的全部事项。
3.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人员要求、工程分包方式(详见附件4)。
4.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为按建设单位批复的里程碑计划时间提前30日完工,每进行一项工作都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具备开工条件起5日内开工,工期计算从发包方发出任务委托书之日起,每逾期竣工一天扣减壹仟元,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30%。其中:
(1) 由于设计更改或自然灾害、青赔阻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工允许顺延工期,不补偿经济损失。
(2) 由于分包方施工质量或危及安全生产等因素而被建设单位下令停工的造成的延期视逾期。
5.报价方式:
采用费率的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费率见上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费率,低于工程成本费率的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分包报价费率低于90%的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价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以工程承包人委托任务应包含的费用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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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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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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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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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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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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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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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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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响应供应商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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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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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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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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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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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
所有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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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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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 |
标的1-标段1; 标的2-标段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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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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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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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
标的1-标段2; 标的2-标段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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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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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和《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项目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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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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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以下 |
1.5%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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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 |
1.1% |
0.8%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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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 |
0.8% |
0.45%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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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 |
0.5% |
0.25%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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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 |
0.25% |
0.1%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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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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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对应的标段概算金额×成交费率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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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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