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第217号
项目名称:瑞昌市码头镇瑞亮光电项目土方平整工程土方运输服务
预算金额:852400.00元
最高限价:8524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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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车辆需求 |
运距 |
暂估工程量 |
招标控制单价(元/车) |
单项招标控制总价(元) |
招标控制总价(元) |
技术要求或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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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码头镇瑞亮光电项目土方平整工程土方运输服务 |
土方内转 |
前四后八 |
约1公里 |
约3800车 (约56000m³) |
38.00 |
144400.00 |
852400.00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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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外运 |
约3公里 |
约6000车 (约91000m³) |
118.00 |
708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谈判保证金凭证及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4)投标人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开标前一个月内的报告”,详见格式7-3);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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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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