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新钢集团拟对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上高齐祥矿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及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设施季度手工比对监测项目及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2招标编号:FWJC-2025-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3个标段,合并授标。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参加三个标段,只参加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视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标段一: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及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设施季度手工比对监测
标段二:上高齐祥矿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及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设施季度手工比对监测
标段三: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
2.5服务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2.6招标范围:
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上高齐祥矿品有限公司、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污染源的自行监测要求,包括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无组织废气监控点、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土壤及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同时,涵盖对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设施的季度手工比对监测,并根据自行监测数据、CEMS在线监测设施季度比对数据开具报告(盖CMA章)、数据上传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成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标注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类别至少覆盖95%本监测项目(同本项目的监测因子以表格形式列出,无资质能力的重点标注),无监测资质的项目需分包有资质单位开展,可开具对外正式监测报告(盖CMA章)。
3.3自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分别具有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业绩、固定污染源CEMS在线监测设施手工比对监测业绩不少于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份或两份业绩合同均有效),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4投标单位拟安排的专业团队中至少应有一名具备生态环境专业或分析化学专业中级职称(含)及以上的技术人员(投标时须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保证明或退休返聘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上网站截图)。
3.6未被宝武集团、新钢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09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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