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燃煤清零示范项目固体蓄热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燃煤清零示范项目固体蓄热电锅炉采购。费用已经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固体蓄热电锅炉1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2.3最高投标限价: 11921.33万元(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2.4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2.5实施或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院内。
2.6供货周期及要求:2026年3月1日开始交付标的物,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标的物交付。
2.7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3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以及未在使用单位发生质量问题的。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3.5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固体蓄热式电蒸汽锅炉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技术规格书及发票)。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2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和业绩;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3.7具有A级锅炉制造资质证书、压力管道GC1设计证书。
3.8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9本项目严禁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19日19时至 2025年09月24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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