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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申线焦港船闸引航道、九圩港船闸上游西侧及通扬线南通市区段护岸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申线焦港船闸引航道、九圩港船闸上游西侧及通扬线南通市区段护岸维修工程已由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下达2025年南通航道养护实施计划的通知》通港航计〔2025〕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Gp连申线焦港船闸引航道(K376+294~K377+787)护岸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通港航养〔2025〕7号、《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九圩港船闸上游西侧护岸平台及边坡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通港航养〔2025〕9号、《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护岸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通港航养〔202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p连申线焦港船闸引航道(K376+294~K377+787)护岸维修工程:焦港船闸为Ⅲ级标准通航建筑物,船闸规模230×23×4(m),设计最大通航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设计年通过能力3000万吨。项目位于郎庙桥至焦港船闸上游翼墙左岸(K376+294~K376+810)及焦港船闸下游至界河右岸(K377+225.6~K377+787)。郎庙桥至焦港船闸上游翼墙左岸(K376+294~K376+810):由于船舶碰撞造成压顶、挡浪板位移、破损,拟拆除新建;焦港船闸下游至界河右岸(K377+225.6~K377+787):本段护岸由于运行船舶碰撞护岸压顶,造成压顶出现位移、破损严重,墙后平台面层结构、护坡、踏步等发生破损,拟拆除新建及增补,建安费约223万元;

九圩港船闸上游西侧护岸平台及边坡整修工程:九圩港船闸等级为Ⅳ级标准通航建筑物,船闸规模为220×16×3.3(m);九圩港二线船闸等级为Ⅲ级标准通航建筑物,船闸规模为230×23×4.0(m)。拟对九圩港船闸上游引航道右岸的平台、护坡及堤顶道路进行改造,建安费约160万元;

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护岸修复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按照Ⅲ级航道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最大船型1000t级,航道最小水深3.2m。经过现场调查发现通扬线重力式护岸(K083+891~K083+912)发生倒塌及倾斜,仿木桩护岸(K086+049~K086+079、K086+139~K086+164)发生倒塌及倾斜,拟对护岸进行修复,建安费约198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为2025HAWX1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上述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同时配合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2.3计划工期:约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4质量要求:达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合格等级,且达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内河航道维护技术及质量评定规范》优良等级。

2.5安全目标: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b.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生成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水运工程(工作内容含护岸)施工或养护项目。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担任过水运工程(工作内容含护岸)施工或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项目总工要求: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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