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LNH
三、项目概述:为满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员工工作需求,为企业员工提供基础劳动保护,特采购纱线点珠手套、毛巾、透明皂等生活、工作必需品。
四、招标内容:采购劳动保护物品,内勤岗位配发透明皂和毛巾,外勤岗位配发透明皂,毛巾,纱线点珠手套。其中:纱线点珠手套15638副、毛巾7952条、 透明皂23756块;预算金额:209,713.00元,最高限价:209,713.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供货,须在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10日内完成对货物的供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及近3个月内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8.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质量标准、配送要求、包装验收要求等内容,项目标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结算方式及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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