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对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池农函〔2025〕26号
1.4 招标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1.5 项目法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
1.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CZD1
2.3 标段划分: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共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为三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CZD1
2.5 建设地点:本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东至县胜利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1.8万亩,位于官港镇、胜利镇、木塔乡、尧渡镇境内,投资总额5406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17402752.52元(含暂列金60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025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塘坝清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0 项目类别:工程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5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④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
安全员: 1 人,应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质检员: 1 人;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或工程质量检测类职称证书。
3.1.7 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和成员方)总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质、信誉及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3)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网上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5)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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