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山海智——科技文化交流贵州行”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至整个项目活动结束(包含前期准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注:供应商投标时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须正确填写、签字及盖章),则无需提交以上(2)-(6)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2)-(6)项要求的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 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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