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39,713.2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光纤链路租赁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8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4,239,713.2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光纤链路租赁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8年)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39,713.28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3个月(因各链路起始时间不一致,其中231条光纤租赁期为33个月零19天,租赁时间统一为前期项目结束次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人员和合同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光纤链路租赁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8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分包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上述比例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分包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上述比例服务承接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分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行业标准:信息传输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视频监控光纤链路租赁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8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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