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石楼县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新建业务区、墓区和停车场工程施工, 已由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石审管审发[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除省 市拨款、争取国债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业务区、墓区和停车场工程的施工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24731.34㎡(37.10 亩),其中:石楼县县级公益性公墓 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 11434.54㎡(合:17.15亩),停车场等其他用地面积 13296.80㎡(合: 19.95亩)。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 1标段,标段(包)内容:石楼县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新建业务区、墓区 和停车场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总投资额:4671.4万元; 2.4资金来源:除省市拨款、争取国债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2.5建设地址:石楼县灵泉镇板桥村;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 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 09月 19日 18时 00分至 2025年 10月 14日 10时 00分前;
本招标项目为石楼县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新建业务区、墓区和停车场工程施工, 已由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石审管审发[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除省 市拨款、争取国债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业务区、墓区和停车场工程的施工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24731.34㎡(37.10 亩),其中:石楼县县级公益性公墓 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 11434.54㎡(合:17.15亩),停车场等其他用地面积 13296.80㎡(合: 19.95亩)。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 1标段,标段(包)内容:石楼县县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新建业务区、墓区 和停车场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总投资额:4671.4万元; 2.4资金来源:除省市拨款、争取国债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资金解决; 2.5建设地址:石楼县灵泉镇板桥村;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 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 09月 19日 18时 00分至 2025年 10月 14日 10时 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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