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乡镇新能源快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南县国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莒南县国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莒南乡镇地区(中心城区外围)。项目选址及用地依据《莒南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近期建设内容充电设施配置方案。本项目作为莒南县乡镇新能源快速充电桩体系建设项目,主要依托邮政支局、客运站、公共停车场、供电所等场地内各类型停车场建设智能充电设备,规划建设8枪充电桩站点103个,16枪站点27个。32枪站点13个。
2、资金来源:自筹(预算金额:23015.5万)。
3、计划工期:24个月(以甲方实际工作指令发出为准)。
4、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接受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的资质等级如下: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 9 月 19 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25 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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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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