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燃机+新能源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一期183.55MW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材料供应及伴随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戴河新区燃机+新能源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一期183.55MW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材料供应及伴随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400万元;其他资金336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183.55MW,现场布机28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戴河新区燃机+新能源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一期183.55MW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材料供应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戴河新区燃机+新能源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一期183.55MW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材料供应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3.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4所投机型容量:风力发电机组,投标总容量183.55MW。9台单机容量6.25MW及19台单机容量6.7MW机组。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所生产的投标机组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不少于100MW风电场容量(所用机型容量为6.xMW)的销售业绩合同(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合同须体现供货数量及合同签订时间)。
3.6投标人所投机型应已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若正在测试
中,投标人应出具《型式认证报告承诺书》及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型式认证报告承诺书》中必须承诺并网前两个月取得型式认证报告;承诺所投机型的大部件配置型号与型式认证报告型号一致。
3.7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高电压穿越、低电压穿越、电能质量报告、电气仿真模型建模一次调频报告等),正在测试中的投标人应出具《并网测试报告承诺书》,承诺在并网前两个月取得相应测试报告。
3.8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3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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