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卡子镇集镇安置区富硒农产品加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1700000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卡子镇集镇安置区富硒农产品加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卡子镇集镇安置区富硒农产品加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9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至 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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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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