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9-25 09:00: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衬塑钢管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工程范围北起四号街,南至七号街,东至嘉晨大道,西至营钢东路,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含应急污水管线)、电信工程、雨水提升泵站工程(配套排河压力渠)、污水工程应急事故池工程等所有专业或专项设计的内容。项目基础配套拟建道路7条,总长度14001.761米;路灯547套,箱变6套;铺设给水管线长度16017米,铺设雨水管线长度22355.48米(其中混凝土暗渠1575.08米,压力渠3210.4米),雨水提升泵站1座;铺设压力污水管线长度7223.65米,重力流污水应急管线11694.94米,应急污水工程配套事故池(有效容积20000m³)1座;铺设HDPE12孔和HDPE6孔塑料管群共14005米。
项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市政项目 (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张灵敏联系,电话:15537734919)
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9月 项目预计完工时间:2026年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状态显示为有效。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4)合作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完整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
3.3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交集团中交集团招采网注册的合格生产商或经销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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