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交货期:首批车辆自合同签订后次日起2个月内交货(如未按时交付,则每日以未交付车辆购车款为基数,以1.5倍银行五年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43,900,000.00元
1.7质保期(保修期):
纯电动车型:整车1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电池有效容量低于70%换新)质保8年或8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甲醇混合动力类车型:整车1年或10万公里;发动机及涉醇件、变速器主要零部件、HEV电池延保至5年或5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1.8 付款方式:采购方支付购车款后,中标方应在5日内向采购方交纳购车款总额30%的服务保证金。(服务保证金1年内退回)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经销协议或授权函(提供经销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提供车型可以作为哈尔滨市网约出租车运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必须为甲醇混合动力类车型或纯电动车型(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具备提供售后服务的人员、设备及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或佐证材料)。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0日9:00至2025年9月23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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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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