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云南省2025-2026年营业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
2.2中标人数量:入选2家(第二名作为备选中标人)。第二名不签合同、不做分配,待触发备选条件时,再签署合同并进行分配。实际订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为准。
当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中标人自动退出,启用备选中标人,退出中标人剩余份额由备选中标人全部承接:①提供商品质量、安装、售后服务等未按合同条款严格执行,被约谈达到2次(省分行接到2次辖属机构对中标人的投诉,且经核实属实的,即对中标人进行1次约谈);②因中标人所提供商品质量、安装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③中标人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严重违法、犯罪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或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云南省2025-2026年营业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项目预算:5,957,316.95 元。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6服务地点:全省营业网点(服务网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符合招标人采购标准。
2.10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成立时间不短于1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封面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总公司且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则须提供分公司的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的,则须提供其它能反映近三年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会计报表资料须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字。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且报告期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
3.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当月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龙集采系统“退出”状态,且未处于“品类禁用”状态,且未处于“区域禁用(区域禁用的区域包含云南全辖或任一州市)”状态,未因新注册成立即入选或营收高依赖建行被处于全国建行任一区域“暂停合作”状态。(招标人于开标当日查询并截图)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当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当前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当前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承诺)
(3)投标人评标日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列入失信名单,包括: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违法记录的“其违法和失信记录属于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承诺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5相关承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满足以下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投标人能够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5)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6)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其他重大经营变动或重大风险事项;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6结合本项目特点的相关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经验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和该合同或协议下的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发票扫描件,商务册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4-1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业绩符合本次招标评标要求(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人员要求:投标人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应满足项目负责人不低于6人。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与甲方工作对接等,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人员调度、跟进物料制作运输安装等进度、安装质量检查等;物料安装人员不低于10人,负责物料安装、拆除等现场施工工作。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当月近3个月社保缴交证明(社保缴交证明的打印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的期间之内)扫描件,团队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日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承诺)。
(4)营业场所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办公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不低于1年且还在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合同。
②投标人须拥有符合项目需求的生产厂房,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自有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租期在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其中,厂房若为租赁,需提供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对该房产的权属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上应能体现厂房面积或是提供能证明租赁厂房面积的材料。
(5)其他要求: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且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云南省2025-2026年营业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
2.2中标人数量:入选2家(第二名作为备选中标人)。第二名不签合同、不做分配,待触发备选条件时,再签署合同并进行分配。实际订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为准。
当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中标人自动退出,启用备选中标人,退出中标人剩余份额由备选中标人全部承接:①提供商品质量、安装、售后服务等未按合同条款严格执行,被约谈达到2次(省分行接到2次辖属机构对中标人的投诉,且经核实属实的,即对中标人进行1次约谈);②因中标人所提供商品质量、安装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③中标人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严重违法、犯罪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或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云南省2025-2026年营业网点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项目预算:5,957,316.95 元。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6服务地点:全省营业网点(服务网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符合招标人采购标准。
2.10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成立时间不短于1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封面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总公司且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则须提供分公司的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的,则须提供其它能反映近三年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会计报表资料须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字。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且报告期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
3.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当月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龙集采系统“退出”状态,且未处于“品类禁用”状态,且未处于“区域禁用(区域禁用的区域包含云南全辖或任一州市)”状态,未因新注册成立即入选或营收高依赖建行被处于全国建行任一区域“暂停合作”状态。(招标人于开标当日查询并截图)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当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当前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当前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承诺)
(3)投标人评标日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列入失信名单,包括: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违法记录的“其违法和失信记录属于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承诺并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5相关承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满足以下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投标人能够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5)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6)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其他重大经营变动或重大风险事项;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6结合本项目特点的相关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经验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扫描件和该合同或协议下的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发票扫描件,商务册格式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6-4-1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业绩符合本次招标评标要求(业绩证明文件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人员要求:投标人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应满足项目负责人不低于6人。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与甲方工作对接等,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人员调度、跟进物料制作运输安装等进度、安装质量检查等;物料安装人员不低于10人,负责物料安装、拆除等现场施工工作。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当月近3个月社保缴交证明(社保缴交证明的打印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的期间之内)扫描件,团队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日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承诺)。
(4)营业场所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办公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不低于1年且还在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合同。
②投标人须拥有符合项目需求的生产厂房,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自有厂房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租期在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其中,厂房若为租赁,需提供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出租方对该房产的权属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上应能体现厂房面积或是提供能证明租赁厂房面积的材料。
(5)其他要求: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且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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