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客运及机务派班用房建设工程由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代建。目前该项目既有桥墩及既有建筑基础第三方监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潜在磋商采购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州南客运及机务派班用房工程位于广州南站站区铁路用地 6 号地块,总建筑面积 6465.55 平方米,新建地上四层,建筑高度 16.2 米,面积为 6001.54 平方米,室外连廊 464.01 平方米。
2.2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对既有高速和城际铁路桥墩及桥下既有派出所用房进行监测。主要涉及武广高铁及广珠城际铁路桥墩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基准点埋设、监测工作站;共计布设基准点4个,工作基点1个。每个墩台应布置不少于4个监测点,上部2个监测点宜布置在墩台顶,下部2个监测点宜布置在墩台底部满足通视条件的合适位置,共计布设桥墩水平位移监测点26个、竖向位移监测点15个。高速铁路监测三等施工期间为8次/天竣工一个月后根据是否达到停测标准确定是否继续监测,施工期监测2个月,竣工后监测1个月。具体监测内容详见监测平面图。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随工程施工进度完成监测工作并出具报告。
2.5 其他:本项目采购限价为10.3万元。
2.6联合体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采购。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磋商采购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监测资质及营业线监测经验。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类似监测项目不少于一项;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人员、设备、财务、资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和要求。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7)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8)磋商采购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10)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1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监测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13)近三年内企业监测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3.2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磋商采购对未成交人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2025 年 9 月 19 日至2025 年 9 月 23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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