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客运及机务派班用房建设工程,目前该项目桩基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潜在磋商采购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州南客运及机务派班用房工程位于广州南站站区铁路用地6号地块,总建筑面积6465.55平方米,新建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6.2米,面积为6001.54平方米,室外连廊464.01平方米。
2.2采购范围
广州南客运及机务派班用房建设工程,采用相应的静载实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静载荷试验桩根数是3根;工程桩桩身质量检测(低应变)根数是59根,工程桩桩身质量检测(超声波)根数是22根。桩身完整性、单桩承载力检测均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1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相关规定。桩基施工完,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随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2.5 其他:本项目检测招标限价为14.25万元。
2.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磋商采购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具有地基基础专项资质,以上资质证书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 〔2023〕1号取得的资质证书;在过渡期内,尚未换发新资质证书的,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2020年至2025年(近五年)完成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的第三方检测业绩;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主持或负责过类似工程检测工作经历。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7)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8)磋商采购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体)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勘察设计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10)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1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勘察设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13)近三年内企业安全鉴定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3.2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磋商采购对未成交人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请2025 年 9 月 19 日至2025 年 9 月 23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报名领取。
5.2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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