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公司外聘律所代理金融纠纷案件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AHZW2025-062;3、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履约完成且经招标人考评,结果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且双方均无异议,则可在原合同条款基础上续签一年。6、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服务基准价格详见采购需求。招标人设定最高费率为********%(即不高于基准价格全额),投标人应在最高投标费率以下(含)自主报价,投标费率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即为中标后执行的结算费率。最终结算费用=服务基准价格×中标费率。投标费率不得高于********%;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服务基准价格详见采购需求。招标人设定最高费率为********%(即不高于基准价格全额),投标人应在最高投标费率以下(含)自主报价,投标费率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即为中标后执行的结算费率。最终结算费用=服务基准价格×中标费率。投标费率不得高于********%;8、本次只接受被邀请的投标人参加。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分包、转包;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4、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网站(https://********/)无惩戒记录;5、投标人(不含其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市场监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6、资质要求:律所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且通过最近两年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签署法律文件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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