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同运营分公司富绥大桥收费站轮式装载机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货物)
2.1 采购内容:轮式装载机1台
2.2 项目编号:JT-XM
2.3 采购预算:45000元(此价格为上限价格,供应商报价应在包括送货、安装调试、发票税额等一切费用)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7日内完成供货
2.5 交货地点: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绥滨县大同乡集福村东南处500米(富绥松花江公路大桥K10+950处)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货物质保及相关售后服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2年09月0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在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3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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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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