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99998.95 元
最高限价:1735774.76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请登录) | 中职学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 131 | 项 | 1799998.95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 根据以上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 / 种措施进行:(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 , 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0日 08:00 至 2025年10月13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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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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