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12万元
四、招标项目概况: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2024-2025年园区道路新建工程涉及110kV建当1314线#10-#18迁改,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包括:①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输变电工程的生态、水环境及其他影响调查工作;②按国家规范开展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等监测;③编制符合国家规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④负责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会议会务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⑤负责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协调工作,协助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上备案、协助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质: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包含有电磁辐射或电磁环境、噪声或声环境检测能力)。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需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备案(提供截图),并提供社保证明。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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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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