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抗震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小写:¥99855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
A包:小写:¥35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
B包:小写:¥64735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柒仟叁佰伍拾元整。
采购需求:A包:拟采购棉帐篷、厕所帐篷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B包:拟采购移动式电照明灯、吊挂式照明灯、火炉、折叠桌椅、置物架、钢制托盘、床单、被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7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验收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度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任意标包提出投标申请,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0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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