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JYZ
项目名称:临泽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DSA设备购置及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泽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DSA设备购置及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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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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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
临泽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DSA设备购置及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00,000.00 |
6,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泽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DSA设备购置及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否。
(6)根据(张财采 (2023)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泽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DSA设备购置及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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