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8,325.00元
采购包1(宁德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项目、福州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2号泊位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78,32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78,325.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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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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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房屋征收服务 |
21,687(平方米)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845,793.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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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房前屋后征收服务 |
5,422(平方米)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32,532.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至该项目安置地分配完成并结算好征收补偿差价款,协助做好不动产权证办理(个别非因采购人原因不能办理外),理整理完档案移交征收部门并检查合格止,阶段性具体工作应按照采购人的实际指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具备省住房和城乡住建厅颁发合格有效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备案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2024年度全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不参加考核的单位截图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9-18至 2025-09-2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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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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