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预算:9.00万元
三、项目需求:
1、本次项目主要是公司西门安全信息显示屏改造项目,海丰和锐有限公司西门安全公示大屏 自安装使用至今,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且因室外日晒、雨淋、温差变化等环境,设备老化严 重,故障频发。因此需要在原有显示屏基础上对显示屏及其附件进行更换改造,以满足监管要求和设备可靠安全运行。
2、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公司网络与信息(视频监控)系统配置安全日志审计设备(服务 器),对系统安全设备、主机资产、应用资产、数据库资产进行日志采集,并满足系统设备的日志保存180天的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 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为设备供应商。
2.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响应文件 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的(竞价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股份或集团公司性质供应商本地分支机构参与竞价,需提供完整的、具备法律效力的逐级授权资质及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在LED显示屏实施领域具有过往业绩,经营范围需包含信息设备设计与安装、施工、维修等相关内容,必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司鲜章。
3.供应商需提供行业内近2年LED显示屏安装、改造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
书、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内容、时间等)、验收报告等(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2022-2024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
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供应商(含其委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工程
竣工验收能力。
五、具体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单:包含单价、总价、税费、交货期等(格式自拟)。
2.资质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
3. 技术/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根据采购需求,制定设备材料清单(参数配置)。
4. 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行业内近2年类似LED显示屏安装改造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
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内容、时间等)、验收报告等(加盖公章)。
5. 其他: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完成施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系统及所有附 属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后18个月后(两者以
先到为准)支付质量保证金,以银企直联方式支付每一笔款项。
(2)工期要求:项目中标后,以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算起,30天之内完成宜宾海丰和
锐有限公司西门安全信息显示屏改造项目所需设备软硬件供货,完成项目施工、调试运行。
六、时间
1.报名登记:2025年9月19日8:00至9月23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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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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